• 律师简介
    本人从2003年执业以来,担任过多家企业的专职法律顾问,处理过大量的合同纠纷,公司事务等,并担任当地政协委员。我的宗旨是:诚信为本、高效务实。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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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执业信息
    执业地区:
   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大道宇济1号二栋二单元901室
    执业律所:
    湖北齐安律师事务所
    律师职务:
    主办律师
    执业证号:
    17090*********
    擅长领域:
    损害赔偿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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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服务信息
    可信认证:实名、执业、平台
    客户好评:4
    已服务:201
    响应时间:一小时内
律师解答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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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评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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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4
    好!明天给您电话
    2011.07.28 来自匿名用户
  • 4
    谢谢马律师的回答,现就您的提问与真实情况汇报如下; 第一次甲方给出的结算价真的是每公里综合包干价162706.02元,根本不理会在实际验收中完成的巨大工程量和施工成本,坚决按合同包干价来结算。后在我公司提出如果非要按此结算,那么我公司将超出(合同附件组成部分)施工图纸中的工程量搬走。这种情况下甲方才把多出图纸的工程量另外计价。但计价单价低于实际成本价。而图纸中的工程量即使按该单价也需要花费955473元,而甲方按合同单价430000结算。 就当时我们签合同理解甲方属一包,我公司属分包。城际铁路公司属业主。也就是说分包在一包与业主就该项结算的基础下上缴18.62%后即为我公司最终结算。而就现有的招标,投标和开标,中标应该都是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。也就是说业主给出199933.76元是在总工程量清单*定额单价÷总里程=综合里程单价 而在分包时甲方未考虑各个路段工程量的区别一概而论,如果由我公司独家完成总里程也没什么,事实中工程量最大包给我公司,结算却与工程量小许多是同样的价格,你认为我们在法律上有机会打赢这场官司吗?急盼回复.谢谢!
    2011.07.28 来自匿名用户
  • 4
    邮费就是240元 那我不亏了240元????????? 我还等到开业了.
    2011.05.27 来自匿名用户